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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税要来了?企业对于房产税不知如何筹划?看了这个恍然大悟!
这两天,深圳抢房新闻那是闹得沸沸扬扬!深圳南山区某网红盘开盘,最低价格1000万起步的房子,获得有效登记号达到9687个,冻结资金高达339.05亿元。开盘后仅半天,1171套房源就全部售罄。
11月28日,新华社发布一篇题为《抑制楼市“打新热”,需要“硬核”举措》的评论文章,直指近日备受舆论关注的“深圳万人抢房”事件。“打新热”背后,新房、二手房价格“双轨套利”浮现,楼市调控问题再次引起关注。那针对这一热点新闻,来自睿当家的施振华老师也给出了这样的观点。
本期讲师:睿当家施振华老师
施振华从事财税工作20多年,精通财税法规,擅长将会计与税收知识高度融合,进行税收筹划、财税风险防控,对企业重组业务有深入研究。
本文将通过探讨企业如何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,减轻税务成本、提高税务效率、递延纳税义务的空间。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%~30%后的余值;(即房产出租的),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。
一、什么是企业房产税?如何计算?
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:
1、从价计征的,
从价计征10%~30%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。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%
2、从租计征的
计征税率:
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。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,年税率为;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,年税率为。1.2%12%
其计算公式为:
(1)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:应纳税额=房产原值*(1-10%或30%)*税率(1.2%)
(2)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:房产税征收范围中的房产指的是有屋面和维护机构,可供人们在其中学习、工作、娱乐、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,
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。若将不符合房产的建筑物在会计账簿中单独核算,则这部分建筑物的造价不计入房产原值,通常情况下,企业租赁除了房屋设施之外,
还有办公家具、机器设备等附属设施等,但现行税法对这些设施并不征收房产税,若将这些设施与房屋一同缴纳房产税,就会增加企业的税负负担。
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,此时甲应缴房产税=200万×12%=24万元缴纳增值税=200×9%=18万元不考虑附加税费情况下应纳税额=房产租金收入*税率(12%)
二、那么如何进行税收筹划?
睿当家建议
通常情况下,税收筹划主要思路是从价计征的要降低房产原值,从租计征的要尽量降低租金收入。
根据测算比较两种方式税负的大小,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税负低的计征方式,达到节税的目的。
1、从价计征降低房产原值
房产指的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。建筑物,如围墙、烟囱、室外游泳池等,则不属于房产不缴纳房产税。
案例分析
甲企业有一厂房,工程造价300万元,其中厂房建筑成本200万元,厂区围墙、护栏、烟囱等建筑成本100万元。假设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30%。
方案一:将所有的建筑物都作为房产计入房产原值。应纳房产税=300×(1-30%)×1.2%=2.52万元。
方案二:将厂区围墙、护栏、烟囱等建筑成本100万元在会计账簿中单独核算,应纳房产税=(300-100)×(1-30%)×1.2=1.68万元。
方案二节省支出0.84万元。
2、从租计征降低租金收入
企业租赁房产要按租金收入的12%交纳房产税。
案例分析
甲企业将其拥有的一写字楼对外出租,年租金200万元。
方案一:共计支出42万元。:年租金仍为200万元,但对写字楼内的办公家具、家电等附属用品进行合理分拆,签订两份租赁合同,一份为房屋租赁合同100万元,
一份为附属设施租赁合同金额100万元。
此时甲应缴纳房产税=100×12%=12万元应缴纳增值税=100×9%+100×13%=22万元,
方案二共计支出34万元。
方案二节省支出8万元
3、避免两种方式同时计税,规避无效支出
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,免收租金期间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。
4、改变业务,选择最优计征方式
通过改变业务模式,降低税负,选择最优的计征方式,为企业节省支出。
5、利用免税政策及税收优惠
相关政策规定,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,经纳税人申请,税务机关审核,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。
因此企业如存在上述情况要充分利用该政策。